指引需知

報名需知

  1. 學生於報讀課程前,應仔細考慮課程之程度、上課日期及時間。如因個人理由而不能上課,本中心將不會退回學費。
  2. 本中心接受多種付款方式繳付學費。
  3. 學生所繳交之學費,一概不能退還或轉讓他人使用。
  4. 本校可以現金、支票繳付學費,期票不被接受,如出現退票情況,必須於限期內以現金補交學費,否則本中心會取消其學籍。
  5. 所有繳費收據,學生請妥善保存。
  6. 學生如有任何個人資料更改,應立刻通知本中心,如因學生所提供之資料錯誤或不全,導致本中心未能及時通知各項消息,本中心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。
  7. 本校保留一切收生準則及權利,有權拒絕個別學生入學之申請,而不須作任何解釋。
  8. 本校有權在特別情況或有需要情況下,進行特別安排,而不會另行通知 – 更換授課導師。
  9. 課程名額有限,報名以「先先得」方式留位。

 

學費事宜

     1. 需於每月頭五天內付款以保留學位。

      – 學生如遲繳學費逾天,本中心有權利以作追究

     2. 於常規課程期間,學生如遲繳學費,本校有權拒絕該學生進入課室上課。

     3.學費已包括上課時所需的筆記乙份;學生必須帶備導師指定的筆記,本中心並不會重發已派發過的筆記。

     4.不論什麼原因,缺席課堂之學費並不可以退還、按比例退回,轉讓他人或累積作繳交下期學費之用


上課事宜

  1. 學生需要完全服從導師指示並遵守《課室守則》。
  2. 學生上課前應保持著裝及儀容整潔,上課時須自備文具。
  3. 學生請依時上課,任何情況下遲到或早退,本中心恕不補堂/補時,所有繳費概不退還。
  4. 學生的個人物品及財物必須自行小心保管,如於中心範圍內遺失物品或財物本中心一概不會負責。
  5. 愛惜公物,如有損毀,須照價賠償及會被取消學籍,本中心並會保留一切追究責任之權利。
  6. 如導師因事請假,中心將安排另一位導師代課,不作另行通知。
  7. 本校有權更改原定之課程導師,亦會因應需要更改原本教學內容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  8. 學生必須遵守本中心之規則,如有違反規則者,中心會按嚴重程度口頭警告及通知家長/監護人,或考慮開除其學藉而所繳費用恕不退還。

告假安排及補課事宜

  1. 功課輔導班為月費課程,不設補課。
  2. 學生如需告假 ,必須於上課日24小時前通知本中心,以便預留補課時間。學生因病未能於24小時前申請病假,必須於上課前4小時前通知本中心,並於一星期內提交醫生証明書,方獲酌情處理。
  3. 功課輔導班只在以下條件下設補堂(只限當月補堂並不可順延至下月)如無故缺席將不設補堂:事假需於提前一日通知,如事假當天即日通知亦不設補堂(除突發事情外)、病假需提供醫生紙。
  4. 專科班只在以下條件下設補堂(期限為下一個月)如無故缺席將不設補堂:事假需於提前一日通知,如事假當天即日通知亦不設補堂(除突發事情外)、病假需提供醫生紙。
  5. 補堂須於該月安排補回,逾期作廢,並不獲退款。無預先通知而缺席之學生將不獲安排補堂。
  6. 本中心專科補習課程提供一個月最多1節的補課,超過1節以外的均不獲補課。如學生在補課時間未能出席又未有通知校方,學費或補課費用均不會退還。
  7. 不可將未補堂之學費撥落下月課程或順延繳交。

惡劣天氣上課事宜

  1. 有關颱風或暴雨警告,本中心將依照教育局指示是否停課。上述情況本中心將不作個別通知,學生家長請留意香港天文台的天氣報告。
  2. 如天氣情況不穩定,家長須自行決定是否送子女上課。
  3. 受颱風、暴雨影響或教育局宣佈停課,原有課堂將會順延或另行通知補課時間,如學生未能於補課時間上課,可到申請轉堂,而本中心將不會接納受上述情況影響之退款申請。

其他事項

  1. 中心範圍內設有24小時閉路電視監察系統,所得錄像僅供保安之用。
  2. 本校保留修改此學生須知之權利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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